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4

快速跳轉

災區受災國保被保險人溢繳之保險費,優先沖抵積欠之保險費或折抵後續各期應繳納之保險費;無積欠或無可折抵保險費者,保險人應將溢收保險費退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第4條的規定,如果災區受災的國保被保險人有溢繳的保險費,該溢收款項可以優先用來抵銷其欠繳的保險費或抵銷後續應繳納的保險費。若被保險人沒有任何欠繳保險費或沒有可抵銷的保險費,保險人則應該將溢收的保險費退還給被保險人。 參考資料: - 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J0060023)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第 4 條規定:「災區受災國保被保險人溢繳之保險費,優先沖抵積欠之保險費或折抵後續各期應繳納之保險費;無積欠或無可…」(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災區受災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保險費補助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