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 第 70-6 條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規費,得於登記機關收件前完成網路計費及繳費或於收件後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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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土地登記規則第70條之6規定,網路申請土地登記的登記規費,可於收件前完成網路繳費或於收件後繳納,給予申請人現金流安排的彈性。
Q ·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規費一定要先繳才能送件嗎?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70條之6,網路申請土地登記的登記規費,可以在登記機關收件「前」就完成網路計費及繳費,也可以等收件「後」再繳。兩種都合法,由申請人按現金流與交易節點自行選擇。但收件後若經通知補繳仍逾期,案件會被駁回,原本的收件順位也保不住。
白話解讀
登記規費跟你買的房子價值掛鉤:所有權移轉是公告現值的千分之一,抵押權設定是設定金額的千分之一。小套房可能幾千元,億元商辦可能是百萬等級的數字。網路申請的這條規則給你彈性:你可以在地政事務所收件『之前』就先網路繳費完成,也可以等收件『之後』再繳。差別在哪?想要『一氣呵成』就在送件前繳完,避免後續被掛起來;想要『先卡位』就先送件取得收件順位,事後再付。這個彈性在搶辦案件、節稅期限最後一天過戶、或是高額交易要協調買賣雙方資金到位時間時,是真正的工具。紙本申請通常要在送件當下繳費,網路申請才有這個時間差。
法律定性
土地登記規則第70條之6規範網路申請土地登記時登記規費的繳納時點。其特色在於以「得」字賦予申請人彈性:可選擇於登記機關收件前完成網路計費及繳費,或於收件後再行繳納,突破紙本申請須於收件當下繳費的一體性限制。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本條試算
試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期間受法定中斷/不完成等事由影響,個案請洽專業人士。
🗺 判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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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網路申請土地登記規費什麼時候繳?▾
收件前或收件後都可以,依第70條之6由申請人選擇。
Q2先送件後繳費可以拖多久?▾
不能無限拖,機關通知補繳後逾期未繳會依規定駁回,收件順位也會喪失。
Q3網路繳費多久入帳?▾
臺灣Pay、晶片金融卡、信用卡幾乎即時入帳,地政系統當下可確認。
Q4規費可以刷信用卡嗎?▾
可以,但目前為一次性扣款、無分期,高額交易須先確認單筆刷卡額度。
Q5登記規費包含哪些?▾
依第45條為登記費、書狀費、工本費及閱覽費,不含土增稅、契稅、贈與稅。
Q6紙本申請也能先送件後繳費嗎?▾
通常不行,紙本須於收件後依第47條繳納,無網路申請的彈性時間差。
Q7規費繳了案件被駁回退得回來嗎?▾
可依第51條於十年內申請退還登記費及書狀費,須附原繳費收據。
Q8登記費怎麼算?▾
依土地法第76條,原則為權利價值(申報地價或設定金額)的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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