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9地租之標的物

快速跳轉

承租人於約定主要作物生長季節改種其他作物者,仍應以約定之主要作物繳租。但經出租人同意,得依當地當時市價折合現金或所種之其他作物繳付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9條,承租人如果在約定的主要作物生長季節改種其他作物,仍應以約定的主要作物繳納地租。然而,如果出租人同意,則可以按照當地市價折合現金或所種植的其他作物來支付地租。 這項法條的目的是為了確保承租人按照租約約定的作物種植和支付地租,但也提供了彈性,讓雙方可以協商同意根據當地市價或其他作物來支付地租。這樣的安排能夠因應特定經濟環境和地區條件的變化。 以下是一個適用於這項法條的範例:承租人與出租人達成協議,同意承租人改種了鳳梨而非約定的主要作物甘藷。根據法條規定,承租人仍需要以甘藷的繳租金額繳納地租。然而,如果出租人同意,則他們可以依據當地市價來折合為現金,或者根據鳳梨的價值來支付地租。這取決於雙方經過協商後達成的協議。

立法沿革 2

(0400525 制定)

承租人於約定主要作物生長季節改種其他作物者,仍應以約定之主要作物繳租。但經出租人同意,得依當地當時市價折合現金或所種之其他作物繳付之。

(0721209 全文修正)

承租人於約定主要作物生長季節改種其他作物者,仍應以約定之主要作物繳租。但經出租人同意,得依當地當時市價折合現金或所種之其他作物繳付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400525 制定)

承租人於約定主要作物生長季節改種其他作物者,仍應以約定之主要作物繳租。但經出租人同意,得依當地當時市價折合現金或所種之其他作物繳付之。

(0721209 全文修正)

承租人於約定主要作物生長季節改種其他作物者,仍應以約定之主要作物繳租。但經出租人同意,得依當地當時市價折合現金或所種之其他作物繳付之。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9 條規定:「承租人於約定主要作物生長季節改種其他作物者,仍應以約定之主要作物繳租。但經出租人同意,得依當地當…」(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72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