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重劃土地分配程序如左: 一、公告停止受理土地權利移轉及設定負擔登記。 二、協議合併。 三、編造土地分配卡。 四、計算重劃後每分配區可分配面積及繪製土地分配作業圖。 五、計算每公頃土地應負擔農路、水路用地及工程費額或抵費地面積。 六、辦理土地交換分配。 七、編製土地分配結果圖冊。 六、土地分配結果公告及通知。 九、異議處理。 十、分宗測量釘樁及交接土地。 十一、編製重劃後土地清冊。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28條規定了辦理重劃土地分配程序的各項步驟及程序,具體如下: 一、公告停止受理土地權利移轉及設定負擔登記:在執行重劃土地分配程序時,需要公告通知所有相關方停止進行土地權利移轉及設定負擔登記的行為。 二、協議合併:當重劃區內的土地分配進行時,需要根據協議進行土地合併程序,確定各宗土地的劃定範圍。 三、編造土地分配卡:為每一宗分配的土地編製土地分配卡,詳細記錄該土地的所有權、使用狀況等信息。 四、計算重劃後每分配區可分配面積及繪製土地分配作業圖:按照重劃後的條件,計算每個分配區可以進行土地分配的面積大小,並繪製土地分配作業圖。 五、計算每公頃土地應負擔農路、水路用地及工程費額或抵費地面積:根據規定,計算每公頃土地應負擔的農路、水路用地及工程費額或抵費地面積。 六、辦理土地交換分配:根據土地分配情況,進行土地交換分配程序,確定每一宗土地的歸屬。 七、編製土地分配結果圖冊:根據土地分配的結果,編製土地分配結果圖冊,詳細記錄土地的劃定範圍及分配情況等。 六、土地分配結果公告及通知:將土地分配的結果進行公告,並書面通知相關方,確保分配結果的公開和透明。 九、異議處理:對於對土地分配結果存在異議的相關方,進行異議處理程序,對異議進行查處並做出結果。 十、分宗測量釘樁及交接土地:對於土地分配後,進行相關的分宗測量工作,並釘樁確定土地的範圍,完成土地的交接手續。 十一、編製重劃後土地清冊:根據分宗測量的結果,編製重劃後土地清冊,詳細記錄土地的分配情況及相關信息。 參考資料: - 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L005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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