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市地重劃部分業務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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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委託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市地重劃部分業務辦法第8條的規定,主管機關在委託法人或學術團體辦理市地重劃業務時,應訂立書面契約,並在契約中明確記載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這意味著主管機關在進行委託時,必須確立相關的契約文件,該文件應規定雙方之間的權益和責任。例如,應該確定法人或學術團體所需履行的具體職責和負擔的義務,以及主管機關的監督權力和提供的支援。此規定旨在確保委託關係的透明度和明確性,以確保雙方的合作順利進行且符合相關法規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法人名詞
- 市地重劃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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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