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標管理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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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界標按功能分土地界標及輔助界標。
- 2.前項土地界標指位於土地界址點位者,輔助界標指位於土地經界線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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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界標管理辦法第2條有以下兩項: 1. 土地界標的功能是指位於土地界址點位的標誌物。 範例:一個土地界標可能是一個石柱或一個鐵桿,用於確定土地的界線和界址。 2. 輔助界標指的是位於土地經界線上的標誌物。 範例:一個輔助界標可能是一個錘子或一個小地樁,用於協助測量人員在土地經界線上進行測量和指界。
- 按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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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