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保護自耕農及重劃工程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實施平均地權、執行土地開發事業,保護、扶植自耕農,及受託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工程之開發等,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特設置平均地權保護自耕農及重劃工程作業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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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實施平均地權、執行土地開發事業,保護、扶植自耕農,及受託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工程之開發等,以促進土地有效利用,特設置平均地權保護自耕農及重劃工程作業基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 ,並依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四條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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