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設置管理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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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我所了解的資料,縣(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設置管理辦法第 6 條規定,申請本基金的撥貸需提出工作計畫書、經費概算、貸款數額及償還計畫。如果是供民間自辦市地重劃費用的申請,主管機關在核定後,需通知重劃會提供擔保並與基金存儲銀行辦理簽約。然而,目前我無法提供該條的具體範例或最新資料,請見諒。
- 市地重劃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定名詞
- 擔保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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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