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重劃土地分配程序如下: 一、公告停止受理土地權利移轉及設定負擔登記。 二、協議合併。 三、計算重劃後每分配街廓可分配面積及繪製土地分配作業圖。 四、計算公共設施用地負擔、重劃費用負擔或抵費地面積,並編製計算負擔總計表。 五、辦理土地交換分配。 六、編製土地分配結果圖冊草案。 七、舉辦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意見。 八、土地分配結果公告及通知。 九、異議處理。 十、分宗測量釘樁及交接土地。 十一、編製重劃後各項土地清冊。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的分配程序。根據這條規定,辦理重劃土地分配的程序如下: 一、首先公告停止受理土地權利移轉及設定負擔登記。 二、進行協議合併。 三、計算重劃後每個分配街廓可分配的面積,並繪製土地分配作業圖。 四、計算公共設施用地的負擔、重劃費用的負擔或抵費地的面積,並編製計算負擔總計表。 五、進行土地交換和分配。 六、編製土地分配結果圖冊的草案。 七、舉辦公聽會,聽取土地所有權人的意見。 八、公告土地分配結果及通知相關當事人。 九、處理異議。 十、進行分宗測量釘樁並交接土地。 十一、編製重劃後各項土地的清冊。 根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在農村社區土地重劃中進行土地分配的程序如上所述。其中,各項土地分配的具體內容和步驟都有相關的規定和程序,且需要注意的是,在整個程序中還存在異議處理的部分,以保護各方的權益。參考資料可查閱「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的內容,以瞭解詳細情況的相關法條和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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