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第 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重劃後之土地,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重劃完成之日起三十日內,列冊送交該管稅捐稽徵機關依法徵免地價稅或田賦。
  2. 前項重劃完成之日,指地籍測量、土地登記、工程驗收、實地指界及交接土地等各項工作均完成之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