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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測量辦法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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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其平面圖。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測繪於各區分所有建物之內。地政事務所於測量完竣後,應發給建物測量成果圖。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建物測量辦法第28條規定了建物第一次測量的相關事項。根據該條規定,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其平面圖。除非有特殊情形,共同使用部分應該測繪於各區分所有建物的內部。地政事務所在測量完竣後,應發給建物測量成果圖。 參考資料: 內政部建物測量辦法第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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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測量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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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建物測量辦法第 28 條規定:「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其平面圖。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測繪…」(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建物測量辦法第 28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