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其平面圖。區分所有建物之共同使用部分,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測繪於各區分所有建物之內。地政事務所於測量完竣後,應發給建物測量成果圖。
建物測量辦法第28條規定了建物第一次測量的相關事項。根據該條規定,建物第一次測量應測繪建物位置圖及其平面圖。除非有特殊情形,共同使用部分應該測繪於各區分所有建物的內部。地政事務所在測量完竣後,應發給建物測量成果圖。 參考資料: 內政部建物測量辦法第2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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