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區分所有建物之地下層或頂突出物等,依使用執照記載非屬共同使用性質,並已編列門牌者,得視同區分所有建物,予以單獨測量,編列建號。
從提供的文本中無法找到確切的資料來回答有關建物測量辦法第30條的問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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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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