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區段徵收實施辦法25

快速跳轉

直轄市或縣(市)登記機關依前條及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七條規定辦理所有權移轉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時,得免繕造土地所有權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25條,直轄市或縣(市)登記機關在辦理所有權移轉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時,可以免除繕造土地所有權狀的程序。這表示在特定情況下,登記機關可以省略繕造所有權狀的步驟。具體的範例我沒有資料可以提供。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區段徵收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 25 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登記機關依前條及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四十七條規定辦理所有權移轉或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時,…」(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 2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