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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測定辦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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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得參加經內政部指定單位舉辦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測定 (以下簡稱本測定) 。 前項規定於外國人準用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測定辦法第2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即具資格參加經內政部指定單位舉辦的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測定。同時,該條例亦明確指出此項規定適用於外國人。

  • 不動產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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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測定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測定辦法第 2 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得參加經內政部指定單位舉辦之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測定 (以下簡稱本測定) 。…」(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測定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