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不動產估價技術規則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不動產估價師應兼採二種以上估價方法推算勘估標的價格。但因情況特殊不能採取二種以上方法估價並於估價報告書中敘明者,不在此限。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