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地政士法 第 18 條(核對委託人身分)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地政士於受託辦理業務時,應查明委託人確為登記標的物之權利人或權利關係人,並確實對其身分後,始得接受委託。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