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地政士法41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處分

快速跳轉
  1. 1.各級地政士公會違反法令或章程、妨害公益或廢弛會務者,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為下列處分: 一、警告。 二、撤銷其決議。 三、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 四、撤免其理事、監事或職員。 五、限期整理。 六、解散。
  2. 2.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處分,所在地主管機關亦得為之。
  3. 3.各級地政士公會經依第一項第六款解散後,應即重行組織。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地政士法第41條規定了各級地政士公會違反法令或章程、妨害公益或廢弛會務時的處分措施。根據該條的規定,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可以進行以下處分: 一、警告; 二、撤銷其決議; 三、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 四、撤免其理事、監事或職員; 五、限期整理; 六、解散。 另外,根據第二項規定,前三項處分也可以由所在地的主管機關進行。值得注意的是,若地政士公會被解散,根據第三項的規定,該公會應立即重新組織。 一個與此相關的範例是,當地政士公會違反了法令或章程,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可以選擇對其進行停止業務的處分,使其在一段時間內無法執行任何業務。

立法沿革 1

(0901004 制定)

各級地政士公會違反法令或章程、妨害公益或廢弛會務者,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為下列處分:   一、警告。   二、撤銷其決議。   三、停止其業務之一部或全部。   四、撤免其理事、監事或職員。   五、限期整理。   六、解散。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之處分,所在地主管機關亦得為之。   各級地政士公會經依第一項第六款解散後,應即重行組織。

立法理由地政士公會之運作,攸關地政士權益甚鉅,為使公會合法及正常運作,應賦予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及所在地地政士主管機關監督權,故地政士公會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特規定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及所在地地政士主管機關得施予不同情節之處分。

  • 法令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撤銷名詞
(0901004 制定)

地政士公會之運作,攸關地政士權益甚鉅,為使公會合法及正常運作,應賦予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及所在地地政士主管機關監督權,故地政士公會違反法令或章程者,特規定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及所在地地政士主管機關得施予不同情節之處分。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地政士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政士法第 41 條規定:「各級地政士公會違反法令或章程、妨害公益或廢弛會務者,人民團體主管機關得為下列處分: 一、警告。 …」(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政士法第 4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地政士法第 41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