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土測繪法10

快速跳轉

中央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辦理基本測量設置永久測量標,需用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需用公有土地時,在不妨礙原使用情況下,管理機關(構)除有正當原因並報經其上級機關准外,不得拒絕。 二、需設置於公有建築物者,在不妨礙建築物原使用情況下,應先通知其管理機關(構),優先提供使用。 三、需用私有土地時,應先徵得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同意無償提供使用。必要時得協議價購或租用;協議不成者,得依法徵收或徵用。 四、需設置於私有建築物者,應先徵得建築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同意無償提供使用。必要時得協議徵用或租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土測繪法第10條的規定,當中央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需要在公有或私有土地上設置永久測量標時,應按照以下規定進行: 1. 若需要使用公有土地,除非有正當原因並經上級機關核准,否則管理機關不得拒絕提供使用,前提是不妨礙原來的使用情況。 2. 若需要設置於公有建築物上,應先通知建築物的管理機關,在不妨礙建築物原來的使用情況下,優先提供使用。 3. 若需要使用私有土地,應先徵得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的同意,並無償提供使用。如果必要的話,可以協議以購買或租用的方式進行,若協議不成,則可以依法進行徵收或徵用。 4. 若需要設置於私有建築物上,應先徵得建築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的同意,並無償提供使用。必要時可以協議進行徵用或租用。 參考資料: - 國土測繪法 - "國土測繪法第10條",自法務部網站,[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70038],參閱日期:2021年10月14日。

立法沿革 1

(0960305 制定)

中央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辦理基本測量設置永久測量標,需用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需用公有土地時,在不妨礙原使用情況下,管理機關(構)除有正當原因並報經其上級機關核准外,不得拒絕。   二、需設置於公有建築物者,在不妨礙建築物原使用情況下,應先通知其管理機關(構),優先提供使用。   三、需用私有土地時,應先徵得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同意無償提供使用。必要時得協議價購或租用;協議不成者,得依法徵收或徵用。   四、需設置於私有建築物者,應先徵得建築物所有權人或管理人同意無償提供使用。必要時得協議徵用或租用。

立法理由辦理基本測量設置永久測量標,需用公、私有土地及建築物時處理之程序。永久測量標必要時得設置於建築物頂層、外牆或其他適當地方,以利測量之進行。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土地所有權人名詞
  • 徵收名詞
  • 所有權名詞
(0960305 制定)

辦理基本測量設置永久測量標,需用公、私有土地及建築物時處理之程序。永久測量標必要時得設置於建築物頂層、外牆或其他適當地方,以利測量之進行。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土測繪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土測繪法第 10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或其他機關辦理基本測量設置永久測量標,需用公、私有土地或建築物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土測繪法第 10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國土測繪法第 10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