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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測繪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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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機關、團體或個人應儘量避免在測量標附近建築或其他影響測量行為,如認為已設置之永久測量標有妨礙其權利之行使時,得敘明理由,向設置機關申請遷移重建。設置機關經勘查認為該永久測量標確有妨礙申請人權利之行使,得同意遷移重建;仍有存在必要者,得拒絕之;已失其效用者,得逕予廢除。
  2. 2.前項永久測量標遷移重建所需費用,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應由申請人負擔: 一、依第十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提供公有土地或建築物使用。 二、依第十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無償提供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使用。 三、依第十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出租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但租約另有規定,依其租約之規定。
  3. 3.第一項測量標之遷移重建,應依前三條規定為之。
  4. 4.無故移動或損壞永久測量標,致失其效用者,行為人應負擔重建或改建所需費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土測繪法第12條規定了關於永久測量標的遷移重建和相關費用的事項。根據該條第1項,機關、團體或個人應盡量避免在測量標附近建築或其他影響測量行為,若費用得到設置機關的同意,申請人可以敘明理由並向設置機關申請遷移重建。設置機關經勘查認為該永久測量標確有妨礙申請人權利之行使時,可以同意遷移重建;如果仍然有必要存在,則可以拒絕之;如果已經失去效用,可以予以廢除。 根據第2項,除非符合特定情形,遷移重建永久測量標的費用應由申請人自行負擔。這些情形包括:提供公有土地或建築物使用、無償提供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使用、或者依據租約規定出租私有土地或建築物。即使符合以上情形,也要根據相應的規定來負擔費用。 根據第3項,對於測量標的遷移重建,應按照前三條的規定進行。 根據第4項,如果無故移動或損壞了永久測量標,導致其失去效用,行為人應負擔重建或改建所需的費用。 以上是國土測繪法第12條的釋義解釋,依據最新法規相關資料。

立法沿革 1

(0960305 制定)

機關、團體或個人應儘量避免在測量標附近建築或其他影響測量行為,如認為已設置之永久測量標有妨礙其權利之行使時,得敘明理由,向設置機關申請遷移重建。設置機關經勘查認為該永久測量標確有妨礙申請人權利之行使,得同意遷移重建;仍有存在必要者,得拒絕之;已失其效用者,得逕予廢除。   前項永久測量標遷移重建所需費用,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外,應由申請人負擔:   一、依第十條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提供公有土地或建築物使用。   二、依第十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無償提供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使用。   三、依第十條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出租私有土地或建築物。但租約另有規定,依其租約之規定。   第一項測量標之遷移重建,應依前三條規定為之。   無故移動或損壞永久測量標,致失其效用者,行為人應負擔重建或改建所需費用。

立法理由一、永久測量標為基本測量與國家建設之重要依據,應予以保護。機關、團體或個人如認測量標有妨礙其權利行使時,得敘明理由向設置機關申請遷移,並應負擔遷移重建所需之費用。   二、為兼顧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有關測量標遷移重建所需費用,以申請人負擔為原則。如該永久測量標係依第十條使用公有土地或建築物,或無償使用或租用私有土地或建築物者,申請人得免負擔該費用。   三、永久測量標設置為國家建設之基礎,依第十四條規定應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負責管理維護。如發現行為人非依法定程序移動或無故損壞永久測量標,致失其效用者,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四十九條處其罰鍰,並命其負擔重建或改建所需費用。

  • 第十條第一款或第二款條文
  • 第十條第三款或第四款條文
(0960305 制定)

一、永久測量標為基本測量與國家建設之重要依據,應予以保護。機關、團體或個人如認測量標有妨礙其權利行使時,得敘明理由向設置機關申請遷移,並應負擔遷移重建所需之費用。   二、為兼顧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有關測量標遷移重建所需費用,以申請人負擔為原則。如該永久測量標係依第十條使用公有土地或建築物,或無償使用或租用私有土地或建築物者,申請人得免負擔該費用。   三、永久測量標設置為國家建設之基礎,依第十四條規定應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負責管理維護。如發現行為人非依法定程序移動或無故損壞永久測量標,致失其效用者,該管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四十九條處其罰鍰,並命其負擔重建或改建所需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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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測繪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土測繪法第 12 條規定:「機關、團體或個人應儘量避免在測量標附近建築或其他影響測量行為,如認為已設置之永久測量標有妨礙其權…」(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土測繪法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國土測繪法第 1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