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 第 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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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備查之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經整理後提供查詢之資訊類別及內容如下: 一、預售屋資訊:銷售者名稱、建案名稱、預售屋坐落基地、戶(棟)數等資訊。 二、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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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第21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可以受理備查的預售屋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提供查詢的資訊類別和內容包括銷售者名稱、建案名稱、預售屋坐落基地、戶(棟)數等資訊。備查的目的是讓公眾能夠查詢預售屋資訊和買賣定型化契約的相關情况。目前沒有提供具體的範例來說明該法條的應用。
- 主管機關名詞
- 定型化契約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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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