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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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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前四條經整理之資訊,提供查詢或利用之方式如下: 一、網路查詢。 二、以重製或複製方式提供。
  2. 2.前項第一款網路查詢,免收查詢費用。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第22條的規定,該條款指出了提供查詢或利用前四條整理之資訊的方式,包括網路查詢和重製或複製方式提供。此外,該條款還強調了網路查詢的免費性質,即無需支付任何查詢費用。 可參考資料: 根據內政部所公布的「不動產交易資訊申報及查詢作業規範」,該規範對不動產成交資訊的申報和查詢有詳細的說明,並提供網路查詢系統來讓民眾自行查詢不動產交易資訊。同樣地,這些資訊的提供和利用也可以通過重製或複製方式進行。另外,根據內政部所公布的「不動產交易資訊申報收費基準及收費費率表」,網路查詢不動產交易資訊是免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查詢費用。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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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第 22 條規定:「前四條經整理之資訊,提供查詢或利用之方式如下: 一、網路查詢。 二、以重製或複製方式提供。前項第…」(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