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26

快速跳轉

租賃住宅服務業及其分設營業處所係加盟經營者,應於廣告、市招及名片明顯處,標明加盟店字樣。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6條,租賃住宅服務業及其分設營業處所若是以加盟的方式經營,必須在廣告、市招及名片明顯處標明「加盟店」的字樣。這一規定是為了讓消費者清楚辨識該租賃住宅服務業是否為加盟經營。具體範例的資料我目前無法提供。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26 條規定:「租賃住宅服務業及其分設營業處所係加盟經營者,應於廣告、市招及名片明顯處,標明加盟店字樣。」(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 2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