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法 第 36 條(工業區)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工業區為促進工業發展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以供工業使用為主;具有危險性及公害之工廠,應特別指定工業區建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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