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 第 14 條
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供公眾使用或公有之建築物,其建造或使用,仍依建築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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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規《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第14條,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供公眾使用或公有之建築物,其建造或使用仍需遵循《建築法》的規定辦理。這意味著在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的建築和使用仍然受到《建築法》的管制。詳細規定和相關案例可以參考《建築法》第58和59條的內容。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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