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投資開發案件都市計畫聯席審議作業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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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都市計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七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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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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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計畫法法規
- 第二十七條之二第二項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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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