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27

快速跳轉

監事之權責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 二、監察理事會研擬及執行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三、監察理事會研擬及執行權利變換計畫。 四、查會計簿籍及會計報表。 五、監察財務及財產。 六、其他依權責應監察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第 27 條,監事的權責如下: 1. 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 監事有責任監督和確保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所做出的決議。他們必須確保這些決議在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條件下適當執行。 2. 監察理事會研擬及執行都市更新事業計畫。 監事有責任參與和監察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的研擬和執行。他們應確保計畫符合相關法規和程序,並有利於都市更新的順利進行。 3. 監察理事會研擬及執行權利變換計畫。 監事有責任參與和監察權利變換計畫的研擬和執行。他們應確保計畫符合相關法規和程序,並保護所有相關利益關係者的權益。 4. 查核會計簿籍及會計報表。 監事有責任查核和確認都市更新會的會計簿籍和會計報表的準確性和可靠性。他們應確保財務資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5. 監察財務及財產。 監事有責任監察和確保都市更新會的財務和財產的適當管理和使用。他們應確保資金的使用符合相關法規和章程,並符合會員大會的決議。 6. 其他依權責應監察事項。 監事在法律和章程的範圍內,有責任監察其他與其權責相關的事項。這可能包括監察會務運作、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 以上回答主要參考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第 27 條的相關內容。

  • 都市更新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第 27 條規定:「監事之權責如下: 一、監察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 二、監察理事會研擬及執行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都市更新會設立管理及解散辦法第 2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