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事業接管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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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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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本條法規乃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二項所制定,目的在規範都市更新事業接管的程序和要求。根據該條第一項規定,當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的實施者發生變更時,應按照本條例的規定進行變更。該條共有多個項目和款,對於事業接管的細節進行了具體規範。詳細的範例需要參考最新的相關法規、司法解釋或裁決書才能提供。
- 都市更新條例法規
- 第七十六條第二項條文
- 都市更新條例 第 76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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