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17

快速跳轉
  1. 1.處理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前之實測面積給予獎勵容積,且每戶不得超過最近一次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口及住宅普查報告各該直轄市、縣(市)平均每戶住宅樓地板面積,其獎勵額度以基準容積百分之二十為上限。
  2. 2.前項舊違章建築戶,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17條,該條規定如下: 1. 所謂舊違章建築戶是指在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之前的違章建築戶。對於這些戶,可以根據實際測量面積給予獎勵容積,但每戶的獎勵容積不得超過最近一次行政院主計總處人口及住宅普查報告中,該直轄市或縣(市)每戶住宅的樓地板面積平均值。獎勵容積的上限為基準容積的百分之二十。 2. 舊違章建築戶的認定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負責。 這些資訊來自於所提供的參考資料,包括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以及相關的普查報告。

  • 違章建築名詞
  • 都市更新名詞
  • 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 17 條規定:「處理占有他人土地之舊違章建築戶,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報核前之實測面積給予獎勵容積,且每戶不得超過最…」(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