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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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12條,接受基地在進行建築申請時,除了要遵守容積率管制方面的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其他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和建築法規的規定。這意味著接受基地的建築申請必須符合相關的都市計畫規定,包括土地使用分區的限制和建築法的要求。具體來說,接受基地在申請建築許可時,必須符合當地的都市計畫分區規劃,並且建築設計要遵守相應的建築法規,如結構與安全要求等。因此,在接受基地的建築申請過程中,需要同時考慮容積率管制和其他都市計畫以及建築法規的規定。
- 都市計畫名詞
- 土地使用分區名詞
- 建築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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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