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7

快速跳轉
  1. 1.送出基地申請移轉容積時,以移轉至同一主要計畫地區範圍內之其他可建築用地建築使用為限;都市計畫原擬定機關得考量都市整體發展情況,指定移入地區範圍,必要時,並得送請上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之。
  2. 2.前條第一項第一款送出基地申請移轉容積,其情形特殊者,提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得移轉至同一直轄市、縣(市)之其他主要計畫地區。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7條,當申請者想要將容積移轉至同一主要計畫地區範圍內的其他可建築用地時,都市計畫原擬定機關可以考量都市整體發展情況,指定移入地區範圍。如果情況特殊,申請者經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也可以將容積移轉至同一直轄市或縣(市)的其他主要計畫地區。具體的情況需要根據相關資料和規定來判斷。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 7 條規定:「送出基地申請移轉容積時,以移轉至同一主要計畫地區範圍內之其他可建築用地建築使用為限;都市計畫原擬…」(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