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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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則所稱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部分,指依建築法所訂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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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第2條」指的是根據建築法所訂的範圍,對建築物的結構和設備進行專業工程技師的簽證。建築法第26條規定,建築師在為建築物設計時,應依法規定的範圍,對建築物的結構和設備進行設計。這些規則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建築物的結構和設備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並確保建築設計的品質。根據這些規則,建築師需要有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來進行簽證,以確保建築物的結構和設備符合相關法規的要求。
- 建築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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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