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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技師簽證規則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規則所稱專業技師,指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領有執業執照,並依本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方式執業,辦理建築物結構與設備專業工程之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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