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16

快速跳轉

住宅承租人死亡,其租約當然終止。但得由其共同生活之家屬就原租賃期限換約續租。原租賃期限屆滿,其同一戶籍內之成員如無租賃資格者,不得要求續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第16條,當住宅承租人死亡時,租約自然終止。但是,如果該住宅有其他共同居住的家屬,他們可以就原租賃期限進行換約續租。如果原租賃期限已屆滿,同一戶籍內的成員如果沒有符合租賃資格,則不得要求續租。 例子:假設A是一個住在新市鎮住宅中的租戶,有一份租賃合約與房東簽訂,租期為三年。然而,不幸的是,A在租賃期間內去世了。根據辦法第16條,A的死亡導致租約自然終止。然而,如果A的家屬(如配偶、子女等)是符合要求的,他們可以與房東協商換約續租,即使原租賃期限已屆滿。但如果在A的家屬中沒有符合租賃資格的人,則他們無法要求續租。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第 16 條規定:「住宅承租人死亡,其租約當然終止。但得由其共同生活之家屬就原租賃期限換約續租。原租賃期限屆滿,其同…」(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新市鎮住宅優先出售出租辦法第 1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