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例所稱直接受益之土地及其改良物,係指土地及定著於該土地之建築改良物。
本條例所稱直接受益之土地及其改良物,指的是指土地及其上的建築物或改良物。該條例的解釋來源為《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第 2 條。根據該條例,工程受益費徵收的對象是直接受益於該工程的土地和建築物的改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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