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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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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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甄審委員會組織及評審辦法第 1 條,是根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44條第3項規定所制定的規範。根據這個條文,該辦法的制定目的是為了確保申請人能夠在申請與審查程序中獲得公平和公正的待遇。具體來說,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申請案件中,申請人有權請求主辦機關成立甄審委員會,該委員會由相關機關、專家和學者組成,負責審核申請案件。在審核的過程中,主辦機關應該按照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對申請人提出的資料進行評估,並在指定的時間內做出優先評定。這一條文的目的是確保在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過程中,申請人能夠獲得公平和公正的待遇,並確保整個計劃的可行性評估。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法規
- 第四十四條第三項條文
-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第 4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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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