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下水道建設費徵收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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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流式專用下水道系統地區之建設費,依左列公式計算分別徵收: 一、雨水下水道建設費由建築基地分擔,依基地單位面積按費率徵收。 雨水下水道建設費費率(元/平方公尺)=雨水下水道建設費(元)/最大建築基地總面積(平方公尺) 二、污水下水道建設費由建築物分擔,依建築物樓地板單位面積按費率徵收。 污水下水道建設費費率(元/平方公尺)=污水下水道建設費(元)/依法容許最大建築物樓地板總面積(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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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專用下水道建設費徵收辦法第7條,分流式專用下水道系統地區的建設費徵收方式如下: 一、雨水下水道建設費由建築基地分擔,根據建築基地的面積按費率進行徵收。具體的費率計算公式如下: 雨水下水道建設費費率(元/平方公尺)= 雨水下水道建設費(元)/ 最大建築基地總面積(平方公尺) 二、污水下水道建設費由建築物分擔,根據建築物的樓地板面積按費率進行徵收。具體的費率計算公式如下: 污水下水道建設費費率(元/平方公尺)= 污水下水道建設費(元)/ 依法容許最大建築物樓地板總面積(平方公尺) 這些費率的計算方式是根據建設費用以及相關的建築基地或建築物面積來計算的。這樣的方式可以確保下水道建設費用按照不同的土地使用情況和建築物大小進行合理分擔。 參考資料: 專用下水道建設費徵收辦法(環境保護署網站)
- 徵收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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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