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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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第4條規定,國家、地方自治團體以外之公法人受機關補助興辦的工程,其簽證適用本規則的規定。這表示在台灣,由国家、地方自治团体以外的公法人所建设的工程,在签证时应遵循公共工程专业技师签证规则的规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可以参考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文件。
- 地方自治名詞
- 公法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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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