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國民住宅條例第七條第三項訂定之。
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標售標租辦法第 1 條指的是該辦法的目的及依據。根據國民住宅條例第七條第三項的規定,該辦法被制定出來。根據這個法條,國民住宅的出售、出租以及相關建築物的標售標租都需要按照這個辦法的規定進行。具體法條內容可以參考國民住宅條例第七條第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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