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標售標租辦法12

快速跳轉

國民住宅申請承購或承租人應具備下列書件: 一、承購或承租國民住宅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 三、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之切結書或證明文件。 符合第五條及第七條優先承購或承租者,應另檢附證明文件。 前項承購或承租國民住宅申請書及切結書格式,由國民住宅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据国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业服务设施暨其他建筑物标售标租办法的第12条,申请购买或租赁国民住宅的人应该提供以下文件: 1. 购买或租赁国民住宅的申请书。 2. 户口名簿的复印件。 3. 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承诺书或证明文件。 符合第五条和第七条优先购买或租赁的人,应该另外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上述的购买或租赁国民住宅的申请书和承诺书的格式由国民住宅主管机关制定。 根据该法条的规定,申请购买或租赁国民住宅需要提交申请书、户口名簿复印件和符合第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承诺书或证明文件。符合第五条和第七条优先购买或租赁的人还需要额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购买或租赁国民住宅的申请书和承诺书的格式由国民住宅主管机关制定。 参考资料: 国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业服务设施暨其他建筑物标售标租办法第12条 (96.10.22)

  • 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條文
  • 切結書名詞
  • 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標售標租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標售標租辦法第 12 條規定:「國民住宅申請承購或承租人應具備下列書件: 一、承購或承租國民住宅申請書。 二、戶口名簿影本。 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民住宅出售出租及商業服務設施暨其他建築物標售標租辦法第 1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