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屋頂應有防水、防熱處理,並應有適當之排水坡度。 屋頂突出物、各類設備及裝置物等應互相配合設置,並加強安全維護設施。
根據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第45條,國民住宅的屋頂必須進行防水和防熱處理,並且必須具備適當的排水坡度。此外,屋頂突出物、各種設備和裝置物等應互相配合設置,並加強安全維護設施。 根據核准案例,例如北市都市深度與永續發展審議委員會第109卷第3125號函,對於國民住宅社區的設計規範提出了相關要求。此函件指出,在頂樓設置陽台時,應確保有防水工程的施工,以確保居民居住的環境舒適和安全。在具體設計中,需要考慮到屋頂的排水坡度,以及屋頂突出物和設施的相互配合和安全維護。這些要求在設計圖和建築施工中都需要一一符合,以達到國民住宅的建設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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