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利用蓄水池及重力水箱間接給水者,以共用出入口之各戶住宅使用一組給水系統為準。 受水槽位置應顧及公共安全、衛生及景觀。
根據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第51條,當國民住宅使用蓄水池及重力水箱間接給水時,各戶住宅應共用一組給水系統。另外,受水槽的位置應考慮公共安全、衛生和景觀因素。 關於此條法規的參考資料,我們可以參考「國民住宅規劃設計準則(常住型)」,該準則是由建築研究所於2018年公布的。在此準則中,有關國民住宅的供水系統設計和安裝標準有詳細說明,包括蓄水池和重力水箱的配置要求以及受水槽的位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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