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住宅社區規劃及住宅設計規則 第 6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國民住宅提供之配電場所 (室) ,以設於空地或地面第一層為原則,其設於地下室或高層建築設於中間層者,應符合有關規定。 變電設備、緊急發電機及配電盤等,應安裝於離地面高二十公分以上之混凝土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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