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 第 14 條(承造人)
本法所稱建築物之承造人為營造業,以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廠商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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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建築法第14條規定,建築物之承造人為營造業,限於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廠商,未登記者不得合法承造。
Q · 找誰蓋房子才合法?隨便找師傅可以嗎?
依建築法第14條,建築物的承造人必須是「營造業」,而且限於依法登記開業的營造廠商。未登記的個人包工頭不能合法擔任承造人;承攬的工程規模還必須在該營造廠登記等級(綜合/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的承攬限額之內,否則同屬不合格承造人,建造執照的合法性會被連帶檢視。
白話解讀
在台灣蓋房子或做大規模翻修,法律上有一個你可能從沒注意過的角色叫「承造人」。這個角色不是誰都能當的。第14條畫了一條死線:能當承造人的,只有依法登記開業的營造廠商,也就是政府核准、有營造業登記證書、有專任工程人員的法人公司。為什麼這條對你重要?當你找師傅蓋透天厝、找包工做大規模整修,如果對方不是登記在案的營造廠商,你的建造執照在法律上可能根本走不下去,遇到糾紛時的保障也會大打折扣。很多人以為「合約簽得清楚就好」,但合約寫得再漂亮,承造人不合法,整個工程的法律基礎就有問題。這條法律的存在不是為了刁難民間,而是把建築品質和公共安全綁定在一個有資格、有資本、有保險、跑不掉的法人身上。
法律定性
建築法第14條為承造人資格的定義性規範:建築物的承造人為營造業,且限於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廠商。此條與第13條(設計人、監造人為建築師)共同構成建築工程「設計—監造—施工」三方責任主體的資格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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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怎麼知道我找的師傅是不是合法營造廠?▾
上全國營造業資訊管理系統輸入公司名稱或統編,可查登記狀態、營造業等級、可承攬工程類別與承攬限額。土木包工業、專業營造業、綜合營造業是三個不同等級,能做的工程規模差很大;若工程規模超過對方承攬限額,就算有登記也屬不合格承造人。
Q2找了沒登記的人施工後悔了,怎麼辦?▾
先確認工程進度與執照狀況。還沒申請建造執照,最簡單是換正規營造廠重走流程;已發照但施工中,可以承造人不合法向當地建管處檢舉,要求停工並重新指定承造人。越早處理損失越小,拖到使照階段被退件,回頭整個拆掉重來成本高出好幾倍。
Q3建築法第14條是什麼?▾
規定建築物承造人必須是營造業,且限依法登記開業的營造廠商,是承造人資格的定義條。
Q4什麼叫承造人?▾
承攬施工、負施工責任的主體,依本條限於登記開業的營造廠商,與起造人、設計監造人分屬不同角色。
Q5營造業分哪幾級?▾
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土木包工業三級,可承攬的工程規模與類別、承攬限額都不同。
Q6承造人和起造人差在哪?▾
起造人是申請建照、出資興建的人(第12條);承造人是實際施工負責的營造廠(第14條)。
Q7怎麼確認師傅是不是合法營造廠?▾
上全國營造業資訊管理系統查公司登記狀態、等級、可承攬類別與承攬限額,並要求出示營造業登記證書。
Q8找了沒登記的人施工怎麼補救?▾
還沒請照就換正規營造廠重走流程;施工中可向建管處檢舉要求停工並重新指定承造人。
Q9怎麼查對方營造業等級夠不夠?▾
比對工程規模是否超過該營造廠的承攬限額,超過即屬不合格承造人,與沒登記同層次。
Q10簽約前要對方出示什麼文件?▾
營造業登記證書正本+最近的承攬工程手冊,支吾搪塞就是警訊。
Q11建築法第14條 vs 第13條差在哪?▾
13條管設計人、監造人(建築師);14條管承造人(營造業),分屬不同資格門檻。
Q12大規模翻修要不要受第14條限制?▾
看是否需送照,而非主觀認定翻修或建造。需送照即須由合法營造廠承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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