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 第 84 條(安全設施)
拆除建築物時,應有維護施工及行人安全之設施,並不得妨礙公眾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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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建築法第 84 條規定拆除建築物時,應設維護施工及行人安全的設施,且不得妨礙公眾交通,是工地事故求償與檢舉的法源。
Q · 工地拆房子沒做安全防護害我受傷或受損,能告嗎?
依建築法第 84 條,拆除建築物時承包商必須設置維護施工及行人安全的設施(圍籬、防護網、警示),且不得妨礙公眾交通。違反這項法定義務造成你受傷或財產損失,可依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主張侵權賠償,由對方負舉證責任。此外也可向當地建管處檢舉,由主管機關稽查裁罰。
白話解讀
拆房子聽起來簡單,敲一敲、打一打就完事。但拆除工程是建築工程裡最容易出人命的階段:磚塊掉下來、結構崩塌、揚塵嗆到呼吸道、施工車擋住交通讓救護車過不去。這條法律用一句話把所有風險打包:拆除時必須有維護施工和行人安全的設施,不得妨礙公眾交通。聽起來空泛,但它是事故發生時你能找到的法源。隔壁工地拆除沒圍籬導致磚塊砸到你的車,依這條告承包商;拆除卡車一卡就半小時害你錯過工作面試,依這條向主管機關檢舉。這條法律不直接處罰,但它是其他法律和訴訟的基底。
法律定性
建築法第 84 條為拆除工程的安全概括義務規定,要求拆除建築物時應設置維護施工人員及行人安全之設施,並不得妨礙公眾交通。本條不直接設罰則,而是作為民事侵權求償與行政檢舉的義務基礎,與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職業安全衛生法相互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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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拆除工地一直沒做防護害我家被波及,要找誰?▾
先確認當事人:承包商是第一線施工者、起造人有監督責任、有時建築師也是設計責任方。實務上先向承包商求償,若推託或無資力再追究業主監督疏失。內行人提示:拆除工程通常有責任險,求償時要求對方提供保單,由保險公司協商通常較順利。
Q2工地施工車一直擋路我能怎麼辦?▾
短期可撥 1999 或向當地建管處檢舉,他們會派員稽查。長期累積三次以上檢舉紀錄後,可正式陳情要求裁罰與改善計畫。內行人提示:若是商家受營業損失,逐日記錄,日後打民事訴訟時就是請求營業損失賠償的關鍵證據。
Q3鄰居拆房子讓我家牆壁裂了,怎麼處理?▾
先請結構技師鑑定確認裂縫與拆除工程的關聯,再寄存證信函要求賠償修繕費,對方不理就提民事訴訟,依建築法第 84 條與民法第 794 條並列主張。內行人提示:鑑定費約 3 到 10 萬,但勝訴後可併入訴訟費用請求,沒有鑑定報告主張等於空話,不要省這筆錢。
Q4建築法第 84 條是什麼?▾
拆除建築物時應設維護施工及行人安全的設施,並不得妨礙公眾交通的法定義務,是工地事故求償的法源基礎。
Q5拆除工程要做哪些安全設施?▾
圍籬、防護網、警示燈、交通指揮、灑水降塵、夜間照明,缺漏即構成違反第 84 條。
Q6什麼叫妨礙公眾交通?▾
施工或機具佔用、阻斷道路致影響公眾通行,例如施工車長時間擋住巷口,即屬本條禁止。
Q7建築法第 84 條和民法第 184 條關係是什麼?▾
第 84 條是「保護他人之法律」,違反它造成損害時,依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推定過失成立侵權責任。
Q8拆除工地害我受傷怎麼告?▾
拍照存證缺失設施 → 報警 → 向建管處檢舉 → 蒐集損害憑證 → 寄存證信函 → 2 年內提民事訴訟。
Q9拆除事故賠償金額怎麼算?▾
實際損害(醫療費、修繕費、營業損失)+ 精神慰撫金(民法第 195 條)+ 法定遲延利息 5%。
Q10工地擋路或揚塵檢舉要花錢嗎?▾
向建管處或 1999 檢舉免費;若提民事訴訟,鄰房損害鑑定費約 3 至 10 萬,勝訴後可併入訴訟費用請求。
Q11怎麼證明承包商違反安全義務?▾
拍下「沒有設置」的安全設施(沒圍籬、沒防護網)最難造假;主張第二項違反保護性法規由對方反證。
Q12拆除事故找承包商 vs 找業主哪個有利?▾
承包商是第一線且通常有責任險,優先求償;業主在承包商推託或無資力時以監督疏失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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