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法 第 95 條
依本法規定強制拆除之建築物,違反規定重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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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建築法第 95 條規定,依法強制拆除的建築物若違反規定重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Q · 違建被強制拆除後又重蓋,會被關嗎?
依建築法第 95 條,凡依法被強制拆除的建築物又違反規定重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構成要件是「曾被強制拆除」加上「違反規定重建」兩件事,不是一般違建初犯。性質從行政管制升級為刑事責任,負責人會留下犯罪紀錄。
白話解讀
違章建築被強制拆除後,現場剩一片空地,很多業者腦袋裡的第一個念頭不是「不蓋了」,而是「再蓋一次」。理由很簡單:拆除是政府的事,要排程、要有預算、要有人力,可能拆完之後一兩年都不會再來。這條就是專門打這個算盤的。被強制拆除過的建築物,違反規定重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注意,這條的構成要件是「被強制拆除過」+「違反規定重建」,不是普通的違建初犯,是已經被打掉一次還要再蓋。法律對「重複違規」的態度從行政罰升級為刑事責任,因為這已經不是一次性的疏忽,是有意識地對抗法律。
法律定性
建築法第 95 條為違章建築管理的刑事罰則條文,針對「依法被強制拆除後仍違反規定重建」的行為科以刑事處罰,將重複違規從行政罰層級提升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罰金,目的在維護強制拆除處分的權威與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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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違建被強制拆除後又重蓋,會被關嗎?▾
可能。依建築法第 95 條,依法被強制拆除的建築物又違反規定重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並會留下犯罪紀錄。
Q2建築法第 95 條罰多少錢?▾
最高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且得與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民國 84 年修正時由銀圓改為新臺幣並大幅提高至三十萬元,用以遏止違章建築重建。
Q3換個位置或蓋小一點重建,能避開建築法第 95 條嗎?▾
實務上很難。本條看的是『違反規定重建』的事實,而非用途或規模;只要在原址重新建構出可使用的構造物,多半會被認定為重建。變更方位若被認定為同一違規行為的延續,仍適用本條。
Q4違建被拆後重建會被關嗎?▾
可能。建築法 95 條對被強制拆除後違反規定重建者科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三十萬元罰金,並留犯罪紀錄。
Q5建築法第 95 條是什麼?▾
違法重建罪。針對依法強制拆除後又違反規定重建的行為,由行政罰升級為刑事處罰。
Q6什麼情況算『違反規定重建』?▾
在原址重新建構出可使用構造物即可能成立,與規模大小、是否變更方位、自稱修補無必然關係。
Q7建築法 95 條的處罰種類有哪些?▾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得單科或併科。
Q8違建被拆後想合法重蓋怎麼辦?▾
走合法路徑:依都市更新條例或危老重建申請,可取得容積獎勵與稅務優惠,避開刑事責任。
Q9承包重建工程前要怎麼自保?▾
接案前查詢該地號『違章建築強制拆除紀錄』,本條刑責處罰實際施作的人,不是只罰業主。
Q10被檢舉違法重建後該如何因應?▾
盡早諮詢律師,第一個攻擊點是『原強制拆除處分是否合法』,程序有瑕疵則重建失去前提。
Q11如何證明對方有違法重建?▾
備齊『強制拆除執行紀錄』+『事後施工或建築物存在的影像』兩份證據,構成要件即近完備。
Q12建築法 95 條 vs 第 86 條差在哪?▾
86 條罰未領建照初次擅自建造(行政罰);95 條罰被拆後重建(刑事責任),層級不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first_offense_admin | rebuild_article95 |
|---|---|---|
| 處罰性質 | 拆除+行政罰(行政管制) | 刑事責任(有期徒刑/拘役/罰金) |
| 前提要件 | 未領建照擅自建造 | 曾被強制拆除+違反規定重建 |
| 後果延伸 | 無前科紀錄 | 留犯罪紀錄,影響貸款、創業、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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