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師公會之主管機關為主管社會行政機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主管建築機關之指導、監督。
根據建築師法第32條規定,建築師公會的主管機關為主管社會行政的機關。然而,建築師公會的目的事業應受主管建築機關的指導和監督。 根據我的專業法學知識,這項法條的含意是建築師公會的組織和運作由主管社會行政的機關負責管理。此外,建築師公會在其目的事業的執行上應該受到主管建築機關的指導和監督。 我找到的參考資料是來自《建築師法》修正草案說明稿,這份資料能夠提供對於建築師法相關條文的理解和解釋。在這份資料中,並沒有提供涉及到建築師公會主管機關的具體案例或範例。因此,我目前無法提供與參考資料直接相關的案例。
建築師公會之主管機關為主管社會行政機關。但其目的事業,應受主管建築機關之指導、監督。
立法理由本條規定公會之主管機關與其目的事業之主管機關。
本條規定公會之主管機關與其目的事業之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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