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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規則之適用範圍,依本法第三條規定。但未實施都市計畫地區之供公眾使用與公有建築物,實施區域計畫地區及本法第一百條規定之建築物,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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