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建築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法適用地區如左: 一、實施都市計畫地區。 二、實施區域計畫地區。 三、經內政部指定地區。
  2. 前項地區外供公眾使用及公有建築物,本法亦適用之。
  3. 第一項第二款之適用範圍、申請建築之審查許可、施工管理及使用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帶「建築法 第3條」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最新筆記
rexlaw
3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I 本法「📌適用地區」如左: 一、實施都市計畫地區。 二、實施區域計畫地區。 三、經內政部指定地區。 II 前項地區外供公眾使用及公有建築物,本法亦適用之。 III 第一項第二款之適用範圍、申請建築之審查許可、施工管理及使用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