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前條契約中房地買賣人之權利義務主要包括左列各項: 一、標的物位置、時價及面積。 二、稅費之負擔。 三、貸款有關之約定。 四、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 五、開工、完工及交屋時間。 六、公共設施、空地、屋頂等之持分及使用分配。 七、其他有關事項。
前條契約中房地買賣人之權利義務主要包括左列各項: 一、標的物位置、時價及面積。 二、稅費之負擔。 三、貸款有關之約定。 四、主要建材及其廠牌、規格。 五、開工、完工及交屋時間。 六、公共設施、空地、屋頂等之持分及使用分配。 七、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