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本辦法辦理履約保證之建築業者,得依規定向履約保證銀行申請建築融資。 前項建築融資經建築經理公司查核簽證後,按工程進度撥付。
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第 26 條規定,依照該辦法辦理履約保證的建築業者,可以依規定向履約保證銀行申請建築融資。根據這條法規,建築業者可以根據合約與建築經理公司的查核簽證後,按照工程進度獲得撥付款項。 參考資料可參考中華民國經濟部網站的《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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